日期:2015-12-30  
 两阶段招标的项目,第一阶段是否必须进行公开开标?
答复:

两阶段招标项目的第一阶段,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的是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由于技术标准和要求未确定,招标文件尚未编制。投标人在此阶段提交的是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而不是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律规定的开标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报价等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的程序。因此,两阶段招标项目的第一阶段不需要进行公开开标程序。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2015-12-21 涛哥 e招标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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