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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某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经过公开招标,该项目由甲施工企业和乙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中标。现该项目中的暂估价工程需要招标,拟由总包单位组织招标,建设单位不参与暂估价项目的招标活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由联合体牵头人组织招标,还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为招标人?又或是其中任意一个成员单位都可以作为招标人?
解析由于分包单位须对总包单位负责,而总包单位须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先了解一下该暂估价项目隶属于总包中的房建类工程还是市政类工程。然后依据中标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分工,由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单位组织招标。当然,该成员单位也可与联合体牵头人一并组织招标,或者与联合体中其他成员单位一并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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