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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回溯
日期:2010-09-20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07年131家,2008年139家,2009年176家,2010年104家。这是一组我们收集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数据。


截止目前经过4批认定,全国共有542家招标代理机构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这组数据的背后,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顺势而生、从无到有的创立过程;数据的背后,是中央和地方管理部门、招标投标行业的辛勤劳动和社会各界的关怀支持。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些数据,去回顾这些数据的建立和发展,去总结这些数据形成中的工作经验和科学方法,去聆听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一路前行的脚步声……



继往开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顺势而生


 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原国家经贸委技术改造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工作划归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机构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开始着手研究建立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职能要求的招标管理制度,并明确资格认定的范畴为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工作。


 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出台。根据行政许可的新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有关思路,开始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认定制度与《行政许可法》的衔接。


 200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决定》“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要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工作的思路随之变得清晰。


 2004年11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确认书》,经过确认,此项资格认定作为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完成了与行政许可的衔接。


 当这些历史的镜头一幕幕掠过时,我们的目光会瞬间定格在“2005年”。 2005年9月,历时近两年的调研和论证,并结合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36号令)颁布实施。第36号令明确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为立法目的,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为切入点,致力于规范工程领域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行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顺势而生,服务中央投资管理、规范招标行为、 培育优秀队伍、服务招标行业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管理的各项工作拉开大幕。



“科学、公正”贯穿“资格认定”


 200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2号公告发布,启动了首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经过评审,200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9号公告为131家单位授予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过率22.4%。


 2007年11月,启动了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2008年6月,发布第48号公告,授予139家单位资格,通过率35.1%。


 200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09年第11号公告,176家机构获得资格,30家机构实现资格升级,通过率45.8%,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2010年3月开始,第四批认定工作有序开展,目前结果已经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告。


 回顾资格认定的4年历程,这项工作一直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科学、公正”的原则贯穿始终。


 为了“科学、公正”,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申请材料复核方法和评审办法,严格执行了地方发展改革委初审、申请材料复核、重点核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答疑、最终结果公布的工作流程。


 为了“科学、公正”,在申请材料复核阶段先后组织了行业内50余名专家参与复核,同时每次评审都邀请了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交通部、水利部、铁道部等十余个部门参加。


 为了“科学、公正”,安排了300余家机构的当面质询沟通;网上公示阶段,耐心详细解答了600余家机构的疑问;认真核实投诉和举报情况,对举报属实的机构取消了资格。


 为了“科学、公正”,建立了违规调查和资格参照制度,把违规处罚和现有资格情况作为认定的重要参考。


 回顾资格认定的4年历程,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科学、公正”原则的重要性!正是因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始终贯穿这一原则,我们欣喜地看到,质疑投诉越来越少,通过率越来越高,机构申请积极性越来越高涨。一大批综合实力强、内部管理严、业务操作规范的招标代理机构加入中央投资项目招标队伍,招标市场的扩大,招标行业的发展由此获得巨大的契机。


 招标行业之福!招标机构之幸!



加强日常管理,锻造优秀队伍


 “细节决定成败,管理锻造队伍”,在全面启动资格认定工作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即着手摸索和施行“能进能出,优胜劣态”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模式。目前,以项目招标情况报告制度、资格年检制度、资格证书变更制度为主导的各项日常管理措施逐步推行,从管理和服务的细节入手,一套“动态管理”的模式初步形成。


 为及时掌握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动态,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7月发出了《关于报送〈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获得资格的机构报送项目招标情况报告。据有关部门介绍, 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各机构共报送36534个、7724.73亿元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情况,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中央投资项目运行情况,有效规范了中央投资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


 资格年度检查制度在第36号令制定之初,就作为加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内容进行了设计,明确了报送年检材料的时效,规定了年检的内容。据介绍,2009年、2010年已经开展了两次年度的年检工作,先后有45家机构因各种规定条件不满足而年检不合格。年检工作逐步从业绩检查为主向行为规范性检查为主过渡,有效加强了机构的内部管理、保障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工作的质量,达到了动态管理的年检目的。


 为适应机构的日常变化,做好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一直认真推动资格证书变更工作,并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据悉,截止目前共为123家机构进行了证书的日常变更;针对机构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的,完成了有关审核和评审,符合条件的换发了证书;对今年有效期届满提出申请的97家机构,按照规定组织了专家评审,完成了符合条件机构的资格延续和证书换发。“管理体现服务,服务注重细节”,大量的日常变更工作的完成,从细节处诠释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的不断成熟。


   


 “回首漫漫路,已过万重山”。这里简单记录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工作一路走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已经得到招标投标行业的欢迎,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我们更欣喜地看到,资格认定方法日趋成熟、队伍不断扩大,加强中央投资管理、促进行业发展的目的不断实现。展望未来,路长长,路漫漫,作为行业媒体,我们期盼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在新的征途上,发挥优势,完善不足,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反腐倡廉、为政府投资管理、为招标行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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