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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室外消防泵房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7-06-02   来源: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校区室外消防泵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师范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以南,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主广场西侧,主要用于为校区提供室外消火栓用水。

2.2招标编号:0676-201706GC31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清单范围内室外消防泵房所需消防泵等附属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验收、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投标企业可竞报最短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应能力。

3.1.3投标人近年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无骗取中标、被限制投标、违约行为和重大责任事故。

3.1.4代理商需要提供消防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1.5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上至少涵盖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且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资格要求相关全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业绩证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前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8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9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

科技园大学路1号              号成城大厦A座2216室

邮政编码:250358                  邮政编码:25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人:赵坤、刘振中

电    话:0531-86180899           电    话:15069106098

传    真:0531-86180899           传    真:0531-83195906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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