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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底前届满的即日起申请延续 届满后申请不予受理
日期:2023-10-16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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